哈尔滨市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文件
哈老科协字〔201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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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哈尔滨老科学技术工作者
学术论文与科技成果的通知
各区县(市)老科协、各直属老科协分会:
按照2018年市老科协工作安排,为更好地实施四项服务,搭建技术交流平台,展现老科技工作者不断进取的风采,充分发挥老科技工作者的智力优势,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在总结前两届老科技工作者学术与科技成果交流会的基础上,根据广大老科技工作者的意愿,决定在全市老科技工作者中继续开展征集学术论文及科技成果工作,现将论文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的论文、成果时间范围
2016年1月至2018年7月期间,老科技工作者本人或老科技工作者带领的团队撰写的论文、著作,取得的科技成果、实用技术等(已收录在前两届哈尔滨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学术与科技成果交流会《论文成果集》的不在此次征集范围内)。
二、论文与成果的使用
对征集的论文和成果由市老科协专家委员会组织评审,评为优秀论文和成果的将收录第三届哈尔滨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学术与科技成果交流会《论文成果集》,并在老科协网站发布,推荐在第三届哈尔滨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学术与科技成果交流会上发言;选择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推荐到《黑龙江科学》期刊上发表;收入论文集的优秀论文可作为晋升职称论文之一。
三、论文、成果征集的形式
1、各老科协负责论文、成果组织征集工作。要有重点的组织征集工作,动员和挖掘热爱科技工作的老科技工作者积极撰写论文,提交成果。
2、各单位老科协在2018年7月1日前,将征集的论文、成果以文字和电子版形式报市老科协专家委秘书处(电子邮箱:13804550153@163.com),论文文稿要求见附件1。
3、加强联系沟通。在征集中遇到问题及时与市老科协联系。
联系人:卢春莲 李延香
联系电话:87651742 87650865
附件:论文文稿要求
哈尔滨市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
2018年4月4日
附件:
论文文稿要求
1、文稿应观点明确、立论科学、引证可靠、论证周密、论据充分,层次分明,文理通顺,语言流畅,用词恰当,避免病句、错别字。
2、根据学术论文规范要求,文稿须提供标题、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文中相应处必须按序标明)、作者简介。
(1)稿件篇名(题目)应简明、具体、确切,不宜使用缩略词,能概括文章的特定内容,并控制在20个字以内;必要时可加副篇名,用较小字号另行起排;应尽量避免使用字符、代号和公式。
(2)作者姓名置于篇名下方,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间用逗号隔开;不同单位的作者,应在姓名右上角加注不同的阿拉伯数字序号,并在其单位名之前加注相应的数字;作者单位之间连排时以分号隔开。
(3)摘要应是文中主要观点、内容的摘录,应客观地反映论文主要内容的信息,摘要(中文)字数一般在200~300 字间,内容一般包括论文的研究目的、方法及研究结果等;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名词性词或词组,关键词的个数为3~8 个。
(4)正文的层次序号采用1、1.1表示,前两级标题均要另起行,序号前不空位置。
(5)文中量、单位及符号的使用应符合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数字: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图表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年份不能简写;5位以上数字以“万”、“亿”作单位;计量须使用法定单位。
(6)注释用于对文内某一特定内容作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请排在该页地脚,用数字加圆圈标注(如①、②…)。
(7)参考文献按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列于文后;以“参考文献”作为标识;参考文献的序号左顶格,并用数字加方括号表示,如[1],[2],…,以与正文中的指示序号格式一致。每一参考文献条目的最后均以“.”结束。
(8)作者简介: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原工作单位,技术职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