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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哈尔滨市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学术论文与科技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4-9 11:15:38发布人:zwq

哈尔滨市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文件

 

 

哈老科协字〔2021〕6号

 

关于征集哈尔滨市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学术论文与科技成果的通知

 

各区县(市)老科协、各团体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老科技工作者智力优势,加快我市老科技工作者成果转化的步伐,按照2021年市老科协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市老科技工作者中继续开展征集学术论文及科技成果工作,为召开第五届哈尔滨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学术与科技成果交流大会做准备。现将论文、成果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的论文、成果时间范围

20197月至20219月期间,由老科技术工作者本人或老科技术工作者带领的团队撰写的论文、著作,取得的科技成果、实用技术等。已收录前四届哈尔滨老科学技工作者学术与科技成果交流会论文集的不在征集范围内。

二、论文与成果的使用

对征集的论文和成果由市老科协专家委员会组织评审,评为优秀论文和成果的将收录第五届哈尔滨老科学技术工作者《论文成果集》;推荐在第五届哈尔滨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学术与科技成果交流大会上发言;推选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在《黑龙江科学》期刊、老科协网站发布;推选好的科技成果优先在老科技工作者创业服务中心转化。收入论文集的优秀论文可作为老科技工作者晋升职称论文之一。

三、论文、成果征集的形式

1、各老科协负责论文、成果的征集工作。要积极宣传参加学术年会的意义,认真做好组织老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撰写论文,提交成果等服务工作。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办理退休手续的科技工作者自己撰写或指导他人撰写的论文都在收集范围内。

3、各单位老科协在2021930日前,将征集的论文(符合论文文稿要求)、成果以文字和电子版形式报市老科协专家委秘书处(电子邮箱:13804550153@163.comliwei_825@126.com)。论文文稿要求见附件1,各单位填写上报论文目录见附件2

各老科协要发挥纽带桥梁作用主动联系广大老科技工作者,普遍动员和人员落实相结合,认真组织征集工作,遇到问题及时与市老科协联系。

联系人:李 伟  卢春莲

联系电话:87657014    87651742

                  哈尔滨市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

                   202149

 

附件1

论文文稿要求

   

1、文稿应观点明确、立论科学、引证可靠、论证周密、论据充分,层次分明,文理通顺,语言流畅,用词恰当,避免病句、错别字。

2、根据学术论文规范要求,文稿须提供标题、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文中相应处必须按序标明)、作者简介。

1)稿件篇名(题目)应简明、具体、确切,不宜使用缩略词,能概括文章的特定内容,并控制在20个字以内;必要时可加副篇名,用较小字号另行起排;应尽量避免使用字符、代号和公式。

2)作者姓名置于篇名下方,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间用逗号隔开;不同单位的作者,应在姓名右上角加注不同的阿拉伯数字序号,并在其单位名之前加注相应的数字;作者单位之间连排时以分号隔开。

3)摘要应是文中主要观点、内容的摘录,应客观地反映论文主要内容的信息,摘要(中文)字数一般在200300 字间,内容一般包括论文的研究目的、方法及研究结果等;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名词性词或词组,关键词的个数为38 个。

4)正文的层次序号采用11.1表示,前两级标题均要另起行,序号前不空位置。

5)文中量、单位及符号的使用应符合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数字: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图表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年份不能简写;5位以上数字以“万”、“亿”作单位;计量须使用法定单位。

6)注释用于对文内某一特定内容作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请排在该页地脚,用数字加圆圈标注(如①、②…)。

7)参考文献按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列于文后;以“参考文献”作为标识;参考文献的序号左顶格,并用数字加方括号表示,如[1][2],…,以与正文中的指示序号格式一致。每一参考文献条目的最后均以“.”结束。

8)作者简介: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原工作单位,技术职称。

 

附件2

(单位名称)论文目录报表

 

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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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题目

作者

姓名

作者

性别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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