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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创建“老科技工作者之家” 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1 14:05:22发布人:whd

哈尔滨市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文件

 

 

哈老科协字〔201932

 

关于印发《创建老科技工作者之家

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市)老科协,各团体会员单位:

现将《创建“老科技工作者之家”的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推动落实。

 

 

 

 

 

哈尔滨市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

20191111

 

 

 

 

 

创建老科技工作者之家的指导意见

(试行)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老科协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中国老科协建设老科技工作者之家的工作要求,结合企事业单位退休的科技工作者逐步归属居住地社区管理所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哈尔滨市老科协拟自201912月至202112月,用两年时间在各区县(市)老科协、各团体会员单位和有关行业老科协集中开展创建 “老科技工作者之家工作,现就哈尔滨老科协系统“创建老科技工作者之家”(以下简称“建家”)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四个服务”工作宗旨和“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安”的理念,通过开展“创建和完善老科技工作者之家”工作推动全市老科协系统工作标准更加规范,优势特长更加突出,基础工作更加扎实,工作成果更加有效。成为政治坚定、凝聚力强、特色鲜明、科技为民、贡献智慧的老科技工作者之家。

二、建家与协会建设的关系

老科技工作者之家是老科协组织职责和作用规范化、系统化和区块化的承载体。

老科技工作者之家是各老科协更为广泛联系、凝聚志同道合的老科技工作者发挥优势特长、贡献智慧和力量的承载体。

老科技工作者之家既是各老科协自身建设的形象目标,也是各老科协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承载体。

老科技工作者之家是使老科协的广大会员参加协会活动有更加实在的归属感、使命感、成就感的承载体。

三、主要功能

老科技工作者之家应体现出“四家”功能:

——有为之家。应成为老有所为、积极作为的驿站。组织老科技工作者传授技术经验,进行科技咨询指导,宣讲科学知识,提出决策建议,实现二次创业充分发挥老科技工作者专长和经验“传帮带”作用,助力老科技工作者继续发光发热,再做贡献。

——科技之家。应成为志同道合的退休科技人才洼地组织共守初心、牢记使命、爱党爱国、科技报国、志愿奉献的老科技工作者形成合力。为老科技工作者创造科技交流、学科碰撞、更新知识的科技氛围,继续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关爱之家。成为老有所安的温馨港湾组织实施抱团养老,开展康养差龄互助、空巢关爱,建立老专家健康养老、互助养老服务咨询群。为老科技工作者传授调理身心健康的科普知识,对心理疾病和身体疾病进行科学疏导、就医帮助和精神抚慰。

——快乐之家。成为第二甲子的精神乐园组织新科技知识交流,建立专业沙龙,提供权益保障服务,考察社会发展,展示文体专长。为老科技工作者展现“自尊、友善、豁达、智慧”的心态和抒发健康、快乐、幸福生活情感营造环境。

四、平台作用

以创新为引领,突出“服务”主题,因地制宜将老科技工作者之家构建成有特色的四个服务平台,到2021年建成广大老科技工作者认可的“老科技工作者之家”。

(一)基础建设平台。汇聚人才,开发智慧资源,成为老科技工作者信任和依靠的可以发挥作用的基地。各老科协要积极主动地着手自身建家和指导基层建家工作,夯实建家基础。

1、建立退休科技人才库,动态掌握退休科技人员资源情况,特别是在老科技工作者相对集中居住区域,选择确定基层建家点。

2、充分共享本地区或本单位的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及社区活动中心现有资源,建设并完善老科技工作者之家的活动场所,为老科技工作者参加活动创造条件。

3、各老科协可通过本地区科协、民政部门向财政申请必要的建家经费或通过自筹等渠道解决工作经费。

4、建立和完善建家规划和相应管理制度,建家伊始要注重大数据和信息化平台建设,为老科技工作者提供全方位信息服务。

(二)创新作为平台。组织老科技工作者发挥优势特长开展二次创业,在决策咨询、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推动科技为民服务等方面发光发热。

1助力老科技工作者二次创业。借助相应的“机构、资源、载体、政策”等服务体系,对有二次创业项目和意愿的老科技工作者给予鼓励和支持,运用老科协整体资源进行协调、扶持。

2、开展建言献策活动,助力科学决策。常态化地开展经济社会重大项目建言献策活动,组织老科技工作者围绕党委、政府的决策和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注重选题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本级党委、政府或本单位的经济和社会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和合理化建议。

3、发挥专长和经验优势,开展科技创新。组织老科技工作者与中小微企业对接,在产品升级、技术标准、技术创新、难点攻关方面发挥作用;助力服务三农,在创建科技示范基地和推广农业科技方面发挥老科技工作者的引领作用和示范带动作用。

4、运用时空和经验特长,组织老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培训和科普讲座。建立科普报告员骨干队伍,确定科普重点群体,在进行按需科普、引导科普、互动科普的同时,探索“互联网+”的科普新模式,完善科普工作的互动、联动机制。实现科普讲座贴近群众、贴近需求、贴近生活,普惠社会大众,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做出贡献。

5、就身边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组织老科技工作者助力科技为民服务,成为所在社区辅导群众接受和掌握科技生活工具的导师。

(三)关爱服务平台。构建互助养老网,成立养老专家指导组,提供养老咨询服务。把党和国家有关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的政策在老科技工作者身上更好体现。

1、组织老科技工作者互助服务队,引导互助养老。充分发挥老科技工作者专业、经验的资源优势,运用老科技工作者群体资源,组织相关专家成立康养咨询服务顾问团,集“医疗资源信息共享,养老养生互助”为一体的养老关爱方式,为老科技工作者提供健康养生咨询、精神心理咨询等服务。

2、推广“互联网+养老”的新理念,提高“老有所养”的质量。通过信息网络、预约服务、手机App、微信等多种渠道,关爱失能、空巢的老科技工作者在寻医问药咨询、精神慰藉等方面,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让老科技工作者的晚年过得更有尊严,更有质量。

(四)特色活动平台。组织老科技工作者开展特色活动,老有所乐得到释放,老年心理压力得到疏解,权益保障得到协助。

1、体现家的亲情和温馨。及时组织学习宣传党和政府关心关爱老科技工作者相关政策,倾听老同志的意见和要求,反映、协调和解决老科技工作者所想所需,真诚为他们分忧解难。

2、体现家的维权和保障。维护老科技工作者的权益,普及法律常识,成立“法律咨询团队”。增强老科技工作者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意识。

3、体现家的快乐和愉悦。根据老科技工作者的特点和需求,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充实和丰富精神生活、文化生活,在这个平台上,老科技工作者身心能够得到愉悦,“喜、怒、哀、乐”情绪可以得到适当释怀。

五、保障措施

(一)按章建家,制度规范。建家工作是各级老科协工作的重要职责和任务,也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在履行协会章程的前提下,坚持“规划先行、制度规范、先易后难、逐步完善、重在效果”的工作路径。

(二)“四个结合”,丰富内涵。一是将建家与加强老科协组织建设相结合,特别是促进基层老科协组织建设;二是将建家与打造工作品牌相结合;三是将建家“全国老科技工作者日”等群众性主题活动相结合,增强建家的影响力;四是将建家与实施《中国老科协助力企业技术创新行动计划》和《中国老科协助力乡村振兴行动计划》相结合,吸引更多老科技工作者参与创新创业,提升老科协在技术创新价值链中的地位,增强老科技工作者参与感、认同感、获得感,不断丰富“老科技工作者之家”内涵。

(三)创新模式,信息联动。探索“互联网+”的建家模式,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工具,实现建家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各老科技工作者之家互联互动,相互促进。市老科协将在网站和公众号、工作群开辟建家专栏,为各老科协提供信息服务。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区县(市)老科协和各团体会员单位老科协自身建老科技工作者之家工作要制定工作方案,并及时向所在地(单位)党委(行政)主管领导汇报,主动取得主管部门的支持。落实人员、责任,创建工作坚持统一规划、自创自管的原则,基层街道、社区和乡镇创建老科技工作者之家,管理上隶属所在地区党委、政府,业务上由所在地老科技工作者协会指导。

(五)坚持标准,体现特色。建家既要坚持高标准又要从实际出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可选择先行试点,积累经验分步实施;既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又要彰显老科协工作的特点和活力,结合实际,创新务实,不断总结完善典型经验。

市老科协将按照建家有场所、有分工、有规划、有制度、有成员、有数据、有措施、有活动、有效果、有影响的“十有”量化指标,作为阶段检查、评价、命名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