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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老专家建议(2021年第6期)
发布时间:2021-9-14 9:04:31发布人:zwq

关于实施哈尔滨市“十四五”规划中

科技创新战略的若干建议

 

哈尔滨市老科协特约老专家 研究员、国务院特贴专家  罗 雁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的理念。市委、市政府在“十四五”规划的发展战略中指出:“坚持把振兴发展的基点放在创新上,落实科技强国行动纲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产学研用创新体系,推进科技成果高质量就地转化,以科技创新催生发展新动能。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打造区域性创新高地。”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当前我市科技创新工作存在的不足

1、科技创新意识比较淡薄,企业主体地位亟待加强。重投资规模、轻投资结构,重引进资金、轻引进技术,重土建扩张、轻装备改造,已成了部分技改投入和项目开发的一大通病。从企业层面看,自主创新意识较差。

2、科技创新体系比较薄弱,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亟待提升。我市和南方先进城市相比,高新技术产业总量较小,起支撑作用的高新技术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较少,符合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和项目也较少。

3、科技人才资源比较匮乏,一线科技力量亟待加强。人才结构不尽合理,从事生产、科研第一线的高层次专业人才严重短缺,尤其是缺乏具有研制开发能力的创新型、复合型人才。企业的“技工荒”现象比较突出。

4、科技服务平台不够健全,中介服务机构亟待培育。目前,我市虽已建立了生产力促进中心、专利事务所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但这类机构局部存在运行机制行政化、日常服务形式化等问题,难以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充分发挥作用。

5、科技创新机制不够完善,科技投入亟待加大。全市多数企业技术创新投入不足,金融部门对技术创新项目支持力度不够,科技信贷投入少,因而部分中小企业开发的高新产品不能适时转化为经济增长优势。

二、对实施我市“十四五”规划科技创新战略的几点建议

(一)要把推进科技创新战略切实摆到党委、政府的重要位置

首先,要调整定位。把科技创新工作摆上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位置。建议市委、市政府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现实需要出发,将科技工作的管理体制、考核体系与经济建设融为一体,以促使全市各级党政领导更加注重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发展。其次,要明晰思路。建议市委、市政府在实施经济工作的宏观决策与指导中,坚持做到“四个突出”:即,在项目推进中,要突出开发高科技含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在园区建设中,要突出以发展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在技改投入中,要突出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产业升级;在招商引资中,要突出科技招商、把招商引资与招商引智结合起来,重点引进先进技术和高层次人才。再次,要加大领导力度。建议市委、市政府要建立党政领导推进科技创新责任制,将实施科技创新、科技进步、科技合作、成果转化的重点计划、重点项目落实到分管工业、农业、科技、服务业的党政领导及相关部门,并列入项目推进的重点督查内容,从而把“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真正落实到各级党政领导抓发展的具体决策、部署和行动之中。

(二)要把发挥园区支撑和企业主体作用,作为推进科技创新的重中之重

一要引导“科技产业园”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开发区作为全市经济发展的龙头,要创新产业特色,创新体制机制,提高承载能力,努力成为我市科技创新的先行区。城区科技工业园区要创造条件建设高新技术产业专业园,依托现有基础,大力发展生物医药、电子通讯、新材料等具有竞争力的高新产业。尽快形成“引进—孵化—升级”的良性循环,成为全市科技创新的示范基地。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发挥市科技创业园区的作用,尽快建成全市顶级的高新技术孵化基地、科研成果转化基地、高层次人才集聚基地。二要引导重点骨干企业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组织骨干企业与国内外知名院所联盟,建立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直接进入高新技术领域;开发核心技术,打造自主品牌,培育自主知识产权,使其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三要引导成长型企业发挥科技创新的生力军作用。要组织企业负责人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科技创新的辅导、培训和考察、进修,引导他们重点走引进、消化、吸收、创新的路子,不断实现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

(三)要把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推进科技创新的“源头工程”

一要以优惠政策吸引人才。建议市委、市政府要采取特殊政策,吸引高新技术领域,尤其是与本市主导产业发展相关的高层次科技人才来我市从事科技开发、科技创业,要通过政府发放特殊津贴、优惠安排住房及子女入学、对涉及薪金及发明创造奖励的个人所得税由政府以地方留成部分返还补贴等措施,增强对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的吸引力。要引导企业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用人理念,加大人力资本的投资力度,不惜成本引进研究生及副高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有研发能力的创新型人才。二要靠市场机制用好人才。引导各地建立以业绩和能力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和竞争择优的人才选拔机制,探索建立技术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支持企业将创新能力、创新成果及其产业化程度作为重要的分配标准,实行技术入股、股票期权等多种分配形式,让一流人才、一流贡献获得一流报酬。三要用激励措施盘活人才。鼓励和引导行政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面向基层、到生产第一线去从事技术服务、项目承包、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

(四)要为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搭建载体和平台

一是大力推进产学研用相结合。要组织乡镇政府,经济、科技、科协等部门和规模企业,瞄准全国知名的大院、大校、大所,全方位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充分利用院所的人才资源、成果资源、信息资源,通过专利转让、投入合作、委托开发、共建研发中心或实验室等多种形式,建立起政府与院所、行业部门与院所、企业与高校等不同层次的联合体。要引导知名企业集团,着眼长远发展,把产学研用合作的触角伸向国外,探索世界范围内高位嫁接、高层合作的技术创新路子。二是大力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切实做到六个有:即有实验场所、有研发课题、有仪器设备、有专业力量、有经费投入、有创新成果,真正建立运作规范、运行高效的厂办研究所和企业技术中心。三是加强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要探索以重点骨干企业为依托,在全市几大支柱产业建立行业性的专业学会或企业科协联合会,促进企业之间技术创新的信息互动、成果交流、联合攻关。

(五)要为推进科技创新提供政策和服务保障

一是完善激励政策。建议市委、市政府要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的奖励政策,对创建为市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获得市以上科技成果奖、科技进步奖、获得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等,切实加大激励力度。二是强化投入政策。建议市政府要把科技创新投入作为重要的战略投资,确保科技支出的增长幅度高于其它社会事业的支出增长。要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科技项目信贷担保基金等,帮助和促进部分高新产品企业加快提高产业化水平。三是落实税收政策。建议市政府组织科技局、工信委、地税局、财政局等部门,对国家、省、市出台的有关企业科技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的政策、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调减政策等,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并落实具体措施。四是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议市政府要以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为方向,引导和扶持各类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以服务于区域性创新高地。